电工电子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华大学)
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
示范中心【2020】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工电子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华大学)(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创新实验室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西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示范中心创新实验室的所有使用者,包括但不限于在校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及外来访学人员。
第三条 示范中心创新实验室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自由、创新的实验平台,支持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培训、科研项目研究等,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 实验室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创新实验室实行预约开放制度,除特定时间外,每周工作日均可预约使用。具体开放时间由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预约使用流程:
使用者需提前一周通过示范中心网站或指定系统进行实验室使用预约,明确实验内容、所需设备、使用时间、参与人数等信息。
实验室管理员在收到预约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如需变更预约信息,使用者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实验室管理员,并重新提交预约申请。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
实验室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者应在使用前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并在使用过程中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设备。
使用者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设备。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七条 实验室秩序与安全:
实验室使用者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维护实验室秩序和安全。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
实验室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实验室。
第三章 实验项目与成绩评定
第八条 实验项目管理:
创新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应紧密结合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实验项目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自行设计。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需经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并报实验室管理员备案。
实验室管理员应根据实验室设备条件、实验项目难度及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验项目时间和顺序。
第四章 安全与卫生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认真阅读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实验室管理员有权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第十条 实验室卫生:
实验室使用者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归还实验器材。
禁止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乱扔垃圾。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电工电子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华大学)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电工电子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华大学)
2020年7月15日